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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澳门注册商标


资料来源:澳门经济局网站


如何在澳门注册商标?请查看以下问答,问题及答案均为澳门官方答案,一切资料来自澳门政府商标注册部门,澳门经济局网站。


商标不注册是否可以使用?

答: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法例并无规定必须将商标注册后,方可使用在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

未经注册商标之使用人没有专属使用权,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后可以获得什么保护?

答:不论商标注册与否,任何商标持有人均可根据「商法典」中的“不正当竞争诉讼”来保护其商标。 “不正当竞争诉讼”必须证实商标享有声誉以及商标持有人蒙受了损失。如根据「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将商标注册,商标持有人便有权禁止第三者在未征得其本人同意之前,将其商标或一个几可乱真的近似商标,用于与注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因此,注册所给予的商标专有权比较「商法典」的权利易于成立。


刊登广告是否属于商标使用的方式?

答:是,刊登广告是为了让消费者从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形象上接受某种商品,并且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该种商品与特定的商标或者厂商之间的联系。


商标拥有人去世后,商标专属权归何人所有?

答:商标拥有人去世后,该注册商标的专属权由其合法继承人所有,并应办理相关手续。


在进行商标检索时发现,有一个已注册的文字商标与拟申请注册的混合商标的文字部份相同,该混合商标是否仍可申请商标注册?

答:对于文字和图形结合的商标,既要进行整体比较,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份进行比较,因为商标的文字读音、含义、整体结构、字数、排列方式以及图形或文字在商标中是否属于显著部份等等,都作为考虑的因素。所以,是否可以得到商标注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宗旨是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混淆。


商标申请人对什么字词、标记或标志不具有专属使用权?

答:如果一个商标包括了可表示产品或服务之种类、质量、用途、价值、来源地等标记,或现代语言,或在商业实务中惯常使用之标记或标志,则这些标记或标志不视为由申请人所专用,即该申请人对其不具有“专属使用权”。

例如:申请人申请注册“XX银行”、“XX饼店”,对于其中的“银行”和“饼店”,申请人是不具有专属使用权的。


商标是否能获取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区的保护?

答: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具有地域性,而且商标法例只保护在本澳批予的商标。若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受保护,则必须在该等国家或地区另行申请。


内地注册商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生效?

答:正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具有地域性,本澳的商标法例只保护在本地区批予的商标。因此,在澳门特区以外注册的商标,欲在本澳得到保护,还必须根据澳门特区法规重新申请。


如何把产品或服务分类?

答:申请人可参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订定的《尼斯分类》,对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答:

Trademark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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